公元787年前后,少年白居易入了长安。这时候李白已经离世20多年,但诗歌并没有因此没落,诗坛依然百花齐放。那时候的白居易或许无法想到有一天,自己能成为诗坛巨匠,他想的仅仅是能考上个进士。
于是,和很多学子一样,他到处投递诗集,希望受到贵人们的欣赏,拉自己一把。这一天他拜谒的是大诗人顾况,翻开诗集首页,顾况看到了这样一首五律:
《赋得古原草送别》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接下来的事我们就都知道了,白居易一诗成名,开始了人生的逆袭之路,终成为了诗坛巨匠。而这首诗,如今小学生仍在背。
可能很多朋友会觉得,这首诗这么牛,传了1200多年,自然也就被夸了1200多年。但事实上,关于这首诗的水平,古人其实是这个争论不休的。
说它写得好的,自然就是说它:通俗易懂、语淡意深……这些其实是白居易诗的大特点,自然不用多说。
而对它的质疑,其实也从来没有停止过。到了清代,诗评家顾安甚至在自己的《唐律消夏录》这样评价它:
《唐律消夏录》:三、四的是佳句,但“一岁一枯荣”虽是起下,而语太显露,遂使下句意味不全。五、六虽分“古道”、“荒城”,而用意实是合掌。结句呆用王孙,更庸弱。
这段评论很犀利。说“野火”这两句是佳句,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但他认为“一岁一枯荣”太直白,结尾说王孙这个事,是又庸俗又语弱,没什么亮点。这两点评价,是基于每个人对语言艺术的喜爱不同,有些人就喜欢直白的,有些人就喜欢看起来高深一点的,这都无可厚非。
关键是顾安提到了一个很重要的名词:合掌。
合掌就是写诗的一个大忌讳,指的是一联中的对仗,前一句和后一句意思基本相同。合掌是公认的“诗病”,也就是说,一首诗如果被判定为有哪一句合掌了,那必然是不能被称为好诗的,因为它犯了写诗的低级错误、“致命错误”。
合掌之说,在诗歌中很普遍。给大家举一个例子:
比如要写一个豪情万丈的诗篇,上一句已经出现了“长空展翅”4个字,那下一句就不能再出现天空、飞翔这样的字眼。曾有人把“广宇翔云”这4个字放在后一句中,这就是典型的合掌了。因为广宇在古诗词里就是长空的意思,而翔云其实就是飞翔在云朵上,意思基本上是重合的。
古人不但对同一联中的合掌忌讳很深,对整首诗里意象的重复也不欣赏。当年李白写了一首《峨眉山月歌》,明明挺有水平,前两句“峨眉山月半轮秋,影入平羌江水流”还成了千古名句。但《艺圃撷余》对它的评价是:“一篇中不可重犯故事,此病犯者固多、拈出亦见精严”。这也就是冲着诗仙的面子,所以说它虽然犯了大忌讳,因为文字还算优美,所以还算过得去。
对李白的犯忌,古人尚且这么苛责,那对白居易的这首诗自然不是刻意针对他。所以重点就在于,“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这两句到底算不算合掌?
远芳指的是远处的芳草,晴翠也是一样,而古道也是荒城里的一条路,所以顾安才会认为他是合掌了。从字面上来看,他这一说法是没有问题的。
但同时,我们也发现白居易这两句在意象上,是有一个层次感的。诗人送好友离去,目光是随着他由近及远的。刚开始时他能闻到芳草的清香,但对于远处的草,他只能看到它们在阳光下透着一片翠绿。开始诗人的目光只停留在友人面前的古道,但他远去后,诗人视野更大,所以看到的是一整片荒城。有了这种视觉差,再加上后两句作结尾,才会一气呵成。
这样分析下来,从字句的深意来看,它其实并没有合掌。写此诗时,白居易才16岁左右,他在炼字上还没有达到写《长恨歌》时炉火纯青的地步,这一点是无法反驳的。但我们得承认,他开辟了一种新的写咏物诗的方法,它将咏物和叙事地融合了起来。叙事、抒情、咏物,能在短短40个字里,都得到淋漓尽致地体现,已经是不容易了。大家觉得这首诗写得如何?欢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