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巧云,小说《水浒传》中的人物,生于七月七日,称风韵寡妇,原是一屠夫之女,曾嫁本府王押司为妻,王押司去世后,改嫁杨雄。两年来,杨雄因公务繁忙,经常在衙门当值,疏导了潘巧云。不想潘巧云水性杨花,耐不住寂寞,终与裴如海勾搭成奸。后来,被石秀发觉,却又不思悔改,乃进谗言与杨雄,教杨雄赶走石秀。石秀不忍杨雄受蒙骗,乃暗中设计杀害裴如海,并与杨雄将潘巧云骗上翠屏山 。杨雄得知真相,怒杀潘巧云。一场劈腿事件引发两条人命,在封建社会就可以杀人吗?答案当然不可以是要吃官司的,杨雄完全可以报官,本身杨雄就是官府中人。但是却选择杀人是很不理智的,问题又出在哪里呢?其实就是男尊女婢的社会框架,男人的面子重要,毕竟报官杨雄的面子就成了娱乐头条,他受不了再加上石秀的引导悲剧就这样酿成了,石秀早就有上梁山的想法但是有没有打伴同行人,就想出计谋拉杨雄下水。杨雄偏偏就中计了。这就是水浒传中人物的阴险之处。作为水浒女性人物,结局都很惨,潘巧云只是有了婚外情而已,却丢了性命,从道德观点潘巧云是不对,从人性角度去看罪不至死,潘巧云只不过是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仅此而已没有去谋害亲夫,这方面比潘金莲好得多,在水浒传里给笔者留下深印象的,是潘金莲,而是蓟州两院押狱兼刽子手"病关索"杨雄的老婆潘巧云往往被人忽略,而对潘巧云其人的那些糗事,感触深的,也不是来自《水浒传》,而是电视连续剧《水浒传》中,潘巧云临被杀前,给老公丢下的一句大实话,说是她自嫁与杨雄做老婆,两年来的的共同生活,还不如与海和尚的两个晚上,竟令笔者目瞪口呆,可谓石破天惊!若问《水浒传》中两大淫妇潘金莲和潘巧云,何以都姓潘这又是怎么回事,上世纪50年代初,曾有人在对所谓"水浒作者施耐庵"的来历,作实地调查,认为当年施耐庵写《水浒》时,因站在张士诚立场上,很鄙视潘元绍、潘原明哥儿俩的为人。两潘原系张士诚反元起事时的伙伴。张士诚称吴王时,二潘大见宠信,潘元绍招为吴王爱婿,潘原明则手握重兵,出镇杭州,但二厮在张士诚危难时,竟先后投降了朱元璋,从而加速了张士诚的失败。因而,施耐庵写《水浒》,有意将书中两个背夫偷偷打野食的不贞之妇,都取姓为"潘",以示恨极。笔者以为,此虽为小说家言,恐也有些道理,比如笔者早就准备好一大批生平恨极之人的黑名单,以备写小说时一一采用之,水浒传表面看来都是好人实际从官场到梁上都没有好人的影子,每个人手里都有人命。施耐庵老爷子是痛恨这些人的,《水浒传》传世的名著里潘金莲潘巧云却成为淫魔乱首的悲催女性,奈何?作者的笔真是厉害,这也是水浒传精妙之处,如有不同观点可以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