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4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
同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2017年10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探索实践,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2017年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