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讲一讲我国警察和军队的故事
早些年我还在南京上班的时候,听到的一个事情:建国初期,我国的法律还不完善,军人和警察经常会有冲突。1962年,我国和越共达成一致意见,我国为越共无偿提供230个营的装备,这些装备需要穿过国界线才能运抵越南。可就在要穿过国界线的时候,出事了。
时任边境检验的警察,遇到了运武器装备的军人,双方一时难以调解。在那个年代,通讯能力很差,军方通过电台联络了军委,军委给的指令是:我们的封条,只有指定的人才能拆,不是指定的人,你们押运武器装备的人,随时可以击毙企图拆封条的人!可是警察没有电台啊,他联系不到自己的上级,他来上班的时候也是接着死命令来的:所有过境车辆必须检查,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的车辆。
问题就在这里了,个人有个人的命令,双方坚持不下。军方不可能等这么久的,越方还在等这批装备打江山呢,后军队准备强过,可是警察非要撕封条,看物资。后在警察撕下封条的那一刻,军队也开了枪,警察应声倒下。军队继续前行。
后给这位警察追加了烈士,原因很简单:宁死也要守住自己的职责!那个时候的人觉悟就是这么高。后把军事机密列为高机密,并且写进了宪法,从那之后,军队和警察之间就再也没有出现这种悲伤的事了。
所以,我们经常能看到:军事设备,破坏判刑[捂脸][捂脸],或者:卫兵神圣,不容侵犯[我想静静]
那个时候的我们也是摸着石头过河,制度也是一点一点慢慢才完善的,向为新中国做出贡献的前辈们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