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亡者立碑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如果我们不太清楚立碑的事宜,切莫瞎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好就是请一些有经验的人来指导操作。
以前土葬在立碑这件事情需要考虑很多,现在施行火葬后,很多墓园里在买完墓地后,一般都自带的有一块小墓碑,所以坟墓上立碑一说是允许的。
立碑其实也是为了方便后代子孙来缅怀先祖,寄托哀思。所以,立碑对于至亲的人来说,它不仅仅是一块冰冷生硬的石头,它是留存逝者音容相貌和美好回忆的精神寄托。通过墓碑,我们可以让这些回忆保存的更久,可以让那份亲情继续温暖自己。
坟墓立碑的历史发展
据史料记载,我国历史上立碑始于汉代,当时只有士大夫一类的人,也就是要有身份的人死后才能立碑,平民百姓是不能立碑的。到了唐代,出现比较开放和包容态度,平民百姓开始立碑,当时上层社会采取默许态度,自此以后,平民姓姓的坟墓也可立碑,但也于有钱的人,一般穷苦百姓立碑的很少。到明清时期,民间立碑比较普遍,尤其是清朝时期,平民百姓立碑之风盛行。
从民间现存的老墓碑来看,明朝时平民百姓立碑数量不是很多,但还是有一部分,而在清康熙以后,现存的老墓碑平民化就比较普遍了,数量也多,尤其以咸丰、道光、同治、光绪年间平民百姓的古墓碑多。民国时期坟墓立碑的数量并不是很多,可以和当时社会动荡,国贫民弱有关。新中国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为立碑的又迎来了高峰期,很多民国时期未立碑的坟墓,在这一时期只要风水允许,都新立了碑,新添的坟墓就更不用说了。#人人能科普,处处有新知#
未成年之人亡故后,一般认为不宜立碑,也没有必要立碑。成年之后,不管有无后代,其死亡的原因如何,只要能进祖坟的人(有的地方风俗,成年后只要不是横死,在家病故可进祖坟),立碑还是不立碑,由其亲人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现存的老坟中也有立碑的,都是当年的有钱人家,均以侄子之名立碑。有的未娶妻的亡人,其亲属还给他安排了一个老婆,称其妻为“福氏”。碑上书有“福氏”的墓碑,生前均未娶过妻子。
一般贫穷人家是不予立碑的,主要是立碑要花一笔不菲的开支,有心要立碑,但也无能为力。其坟堆都很潦草,更不用说立碑了。在外横死之人,有的地方不能立碑,但大多数地方只要有后代,虽不能进祖坟,其后代也可以为其坟墓立碑,因为碑本身就是一种坟墓之主的标志。还有一种人,他们是为了地方或家族的公共利益而亡,哪怕是横死,其又无后,必须立碑,以表示褒奖和纪念。现在的英烈也就继承了这一古老传统,都必须立碑。
当然,碑的形式也是有一个演变过程的,初这些墓碑都是无字的,大约到了西汉晚期,人们就利用这现成的柱子刻上死者的姓名、生辰、官职等,来表达对死者的纪念,追述死者的“功德”,纪念性的墓碑也就由此形成,一直流传至今。
不满三年不立碑:因为古代有“丁忧”制度,就是说儿女为去世的父母守孝,时间至少为三年。在这三年期间,儿女都会按照习俗经常去墓地祭拜,比如每年的清明、祭日、鬼节、除夕等。
但三年之后,人们基本上每年都只会去一两次,或者不去,所以才有满三年立碑纪念的说法。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下葬的3年里,土质松软,立碑容易倒,但3年后土质相对硬化,立碑不倒。
立碑的时间:给故去的亲人立碑,一般选在清明节前后,因为清明节前后添土、立碑、栽树等一切阴宅事宜都百事不忌,这也是人们把这些事情都集中在清明节来处理的的原因。
立碑的方向:立碑的山向,和坟地穴位的山向要相一致,比如传统的东北艮方为鬼门,一般不要立碑。
碑与墓的距离:碑与坟之间的间隔,不能太远,也不能太近,一般是距隔穴位的9寸到6尺之间为宜,因此墓碑和墓穴尽量不要零距离接触。
墓碑的大小:墓碑大小要适宜,低不过腹,高不过头,假如墓陵穴位很小而墓碑很大,就有头重脚轻之嫌;假如过小则又显得气势不够。
墓碑的材质:过去一般选用大理石、汉白玉等,但这些石材容易风化,现在已被材质精美,有亮度和硬度的花岗岩系列所替代。
如今都是定点安葬,墓与碑是少不了的,立碑是对死者一种敬重,中华民族传承讲究的就是礼仪和感恩。让一代又一代人记住他们的名字。英烈如此,祖先也一样,这是一种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