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国人过端午节都认为是纪念三闾大夫,但江浙一带民间也有传说是为了纪念伍子胥,只是因为一个忠君爱国,一个叛国,所以后世统治者更愿意宣传屈原罢了。其实这个节日的出现远早于此二公的出生年代,在此我们姑且不论,咱们今天且来探寻一下来自这二位故乡的宇内第一名玉,和氏璧的真实身份。
作为历史上富盛名的美玉,我们今天既不知道其下落所在,更不了解它的真实材质和样貌,其实就连有关于它出生的记载也并非十分确凿可信。
关于和氏璧的记载早出现在《韩非子》中,许多人就把这当成信史研究,但实际上如果你通篇看过这本书就会发现,其中大多数是表达了韩非本人法家政治诉求的寓言故事罢了。关于卞和献宝这一描述在参玉看来至少有三大破绽。
其一、在当时的医疗卫生条件下,平民卞和经过两次刖刑,存活下来的可能性肯定远低于只是剔去膝盖骨的官员孙膑。在重度伤残后,他又是以何为生的呢?
其二、作为毫无玉石知识的卞和仅凭凤凰曾经落到过这块石头上,便认定这是一颗宝玉,而那些专业玉工何以识别不出这是一枚璞玉?在识别不出的情况下又为什么不切开看一下内部的真实情况,就草率地将人家的腿砍掉?
其三、按照《韩非子》的记载我们谨慎求证,卞和献宝历经三代楚王。刚好跨越了在位51年之久的楚武王(公元前741年~公元前690年)。在这段漫长的岁月中,卞和没有用任何手段对自己确认无疑的这颗璞玉进行探索,按照常识,在这么长的岁月里,即使是用人力去缓慢的研磨,柔软的玉皮也早就被去除了,这样又怎能出现如此惨烈的献宝故事?
如果你将这则故事放到韩非生活的年代背景下,加上老韩的不幸遭遇,就很容易理解,这是韩非子在利用前代发生的真人真事,进行艺术加工,二次创作的一则用于自比美玉,却屡遭暴君迫害的借古讽今的寓言罢了。并不可以作为信史对和氏璧的出处加以考证。
所以很多人企图利用《韩非子》上的描述,先寻找荆山的地理位置,再将这一区域出产的矿物与和氏璧对号入座的基本思路就完全不成立。
此后和氏璧还曾短暂的在历史上露面,然后就杳无音信了。再次出现,就是在我们熟悉的《史记》中完璧归赵的故事里了。但我们还是要先介绍一下《史记》和司马迁在大家认知中的两大误区。
首先《史记》作为二十四史之首,可作为信史加以研究,但它并非是官修正史,而是司马迁父子私下的个人行为。其次,太史公的本职工作并非是修注史书,汉承秦制,太史在汉初的本职工作更类似于皇帝的资料秘书加档案馆馆长,可能还会有一些天文台的工作。正是掌握档案文献的这一便利条件,再结合从民间搜集的素材,才终让司马迁写就了这部皇皇巨著。《史记》在中国史学中的地位是不容置疑的,但其中也难免有错漏和前后矛盾之处。
例如我们今天要分析的完璧归赵这一段记载,在初的策划阶段,蔺相如就抛出了“宁可以负秦曲”这一高屋建瓴的战略指导思想,在当时的国际环境下,可以肯定这一指导思想是极具前瞻性的。
但到了终的执行阶段,不知道为了什么,蔺相如却违背了自己亲自制定的这一方针,近乎市井泼皮的要挟秦王,虽然美玉得以保存,却在国际关系中落得下风,这种战略格局上的见识落差,让人看了不免有前后矛盾之嫌。
当然,和氏璧终还是落到秦国手中,目前有两种猜测,其一是作为随葬品存放在秦始皇陵中,另一种说法是失落于秦末战争中,参玉分析第一种的可能性大。
至于和氏璧是什么形态,又是什么材质的,这反而要排除上述典籍记载的干扰。如果按照《韩非子》的说法,楚王在得到这块美玉后并没有做任何加工,而是以原始状态保存。这种说法不符合古人对玉石欣赏的习惯,所以参玉还是赞同楚人将其加工成玉璧形态的说法。
另外,有不少人牵强附会的分析称和氏璧是绿松石、蛇纹石、玛瑙等玉种制成的。因为几个荆山疑似地均无广义和田玉产出。但参玉根本就不认同这颗璞玉产自楚国境内的这种说法。首先按照描述,它是包裹着较完整石皮的和田籽料。
其次,早在商代后期,古人就将玉这一名词锁定在了和田玉上,其它的宝玉石都各有自己的名字,加以严格的区分,不可能到了春秋战国时期,作为天下共宝的和氏璧反而是由被时人鄙视的杂玉制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