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制网,你丢了陕西法律界的脸!
刚看了陕西法制网官方账号五天前的一篇文章,文章标题是“女律师与法官情人办假案……”,很好奇点开一看,发现这个所谓的律师是石家庄某法律服务所的主任。
这篇文章如果出自普通老百姓之手,还说得过去。但这篇文章是陕西法制网官方账号发布的,陕西法制网官方账号啊,竟然不知道法律工作者和律师是不同的?
法律服务所主任,也不过是法律工作者,陕西法制网官方账号发表的文章,至少不应该发生这种低级错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