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凡轻重敛散之以时。即准平。故大贾蓄家不得豪夺吾民矣。】这句话出自《群书治要》卷十四《汉书二》。
『大贾』就是大商人,『蓄家』,蓄藏财货颇多之家。这句话讲的是民众有剩余(粮食)时,物价(粮价)就比较低,所以君主就低价收购。民众不够用时,粮价就高,所以君主就抛售。如果收购与抛售能合于时机且掌握恰当,粮食供求就能平衡,物价就能稳定。那些囤积财货的商人和富家,就不能仗势强夺百姓的利益了。
这段话主要是强调通过粮食价格的调控来达到重视农业、保护百姓利益的目的。因为年景有好有坏,年景好的时候,粮食就丰收,粮价自然就低。而年景不好的时候,粮食歉收,粮价就会高。如果仅凭市场调控就带有盲目性,就给了商人可乘之机。如果不加以整治,用现在的话来讲就是不加以宏观调控,虽然国内有粮食,但是粮食都聚积在商人的手中。
这些商人平时囤积了大量的粮食,待粮价上涨的时候,他们就出卖;待粮价低的时候,他们就收购。囤积居奇的商人活动于市场,趁人民一时粮食供给不足贱买贵卖,结果获得的利益有上百倍之多。但是百姓因为粮价太高,结果买不起粮食,就有饿死冻死之人。商人囤积居奇哄抬粮价,即使是人民忍饥挨饿,商贾也不会出手相救。
因为商人的目的就是盈利,以赚取利益为目的,如果没有仁爱心,即使看到百姓饿死,也不会拿出粮食去救济百姓。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加干预,百姓的利益就会被商贾肆意侵夺。
在汉朝的时候推行“常平仓”,还有这里边讲的准平法制度,主要是通过行为,在粮食价格高的时候,卖出粮食;在粮食价格低的时候,买进粮食,目的就是稳定粮价,打击商人的投机行为,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