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中年再看《门第》,觉得电视剧结局太扯了,还是原著合理一些。原著中罗小贝叫做织锦,她后和何春生离婚了,因为何春生跟小丁好上了。而电视剧没记错的话,小丁是爱慕何春生的还救过何春生,但两人和白开水一样清白。
就因为两人没啥关系,而小丁又救过何春生,所以罗小贝为了感谢小丁,所以在她重病后就决定把自己的一颗肾捐给她。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但一颗肾不是一罐血,罗小贝跟小丁的关系非亲非故,她跟自己老公关系又暧昧,就为了还小丁曾经的人情就要拿出一颗肾?有点扯。如果拿出一大笔钱给医药费就说的过去了。
原著中罗小贝是个可怜的女人,比小丁可怜,小丁有何春生爱着但小贝没有,她虽然出生于富裕人家,工作好挣钱多,但她被两个男人辜负了。第一个是马小龙,那个男人太软弱了,不敢反抗妈妈,尽管织锦深爱着他,他后还是辜负了她,他不敢娶她,一直唯唯诺诺的。
第二个男人就是何春生,罗小贝的丈夫。她嫁他是下嫁,他却各种不满意,后还来个劈腿,要是不好好珍惜你当初干嘛娶她呢?小贝真的挺好了,处处包容何春生对婆婆也好,后却换来背叛。她在感情中挺可怜的。
好在她有强大的家庭撑腰,又有好工作,即便离婚也能生活很好。女人啊,这一辈子不知道会遇到啥事,但婚姻或事业或健康怎么都得占一两样啊。
图片为《门第》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