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梦,都梦见儿子回来了。晚上不睡觉的时候,一闭眼就会惊醒,我都不知道我…”豪豪的妈妈面对镜头,忍不住双手捂面痛哭,就在几天前,她11岁的儿子被人骗走杀害。令人心痛的是,孩子失联的前一天,才刚过完11岁的生日。
6月6日,陕西泾阳警方通报,72岁的嫌疑人王某某已落网,他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他动手的原因,只是因为猜疑一件事情。 警方通报显示,王某某因为猜疑家人被豪豪亲属侮辱,怀恨在心,故意杀人。5月29日上午,豪豪买完冰激凌的回家路上,被王某某诱骗回家杀害并抛尸。而作为杀人动机的“侮辱”一事,经过警方多方调查发现,事实并不存在。 (来源:江城晚报)
1、找了那么多天,等来的却是一个令人无比心痛的消息。孩子究竟是怎么遇害的,凶手动机又是什么,目前案件仍在侦办期间,警方未对外披露过多细节。
而对于相关报道中提到的,凶手称其作案动机是猜疑家人被受害人家属侮辱,怀恨在心产生极端心理,警方通报中也查证了这一点,这一事实根本不存在。
2、本案嫌疑人会因为年纪被免除刑事责任吗?
在我国刑法中,没有因为犯罪嫌疑人年龄大而直接免除刑事处罚的规定。但是已满七十五岁的人故意犯罪的,一般是会减轻或者减轻处罚。
同时,刑诉法也规定了,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可见,满75岁的高龄老人犯罪,也并非不适用死刑。此外,刑责的减轻也并不意味着赔偿责任的免除。
况且警方通报显示,本案嫌疑人72岁,也不适用上述减轻处罚的规定。不管怎么说,希望警方彻查真相,严惩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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