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是你
你终将是我
我推着摇篮中的你
看尽春夏
也祈愿
你推着坐轮椅的我
看夕阳
等暮夜
……
这是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浙江天平”上的一段话,写在一起老人赡养案之后。
昨天,省高院相关部门为本报梳理近年来本省多起典型案件,归纳老年人赡养纠纷的几大类型,发现因代际沟通不足、老人缺乏陪伴导致的赡养案件呈上升趋势。
我们发现,当亲情来到法院的调解桌上,不都是冷冰冰的法律条文,更多的是令人泪下的人间百态。
沟通:找不回的童年
等不起的晚年
这是一个让办案法官热泪盈眶的案子。
老母亲到宁波市镇海区法院澥浦法庭起诉儿子,要求儿子与两个女儿一起分担对她的赡养。调解过程中,儿子说,法院怎么判我就怎么做,只要不见面;母亲说,把赡养费给了就行,不需要见面。经过调解员的努力,71岁的母亲和47岁的儿子坐在了一张桌子前。
儿子张师傅说起自己的身世,几次失声痛哭。母亲在他2岁左右就离开了家,等到他16岁才回来。尤其是9岁以后,父亲外出打工,留他在家独自生活,他一个人经常吃着半生不熟的饭菜,喝着生了青苔的水;衣服烂了没人补,大冬天浑身冻得青一块紫一块;还被人瞧不起,受到各种冷嘲热讽。18岁后,张师傅外出打工,娶妻生子后,他的小家庭遭受过车祸、工伤、生病等灾难,母亲也从没帮衬过他。“那时候,我的母亲在哪里?”
母亲雷大妈在一边也不停地抹泪,说她也有难处。当年,雷大妈的婚姻是父母做主,并非自愿。后因家庭变故,她不得不离开年幼的儿子。14年后回归,面对对她没什么感情的儿子,她有点无措,也不知道该从何处着手弥补。
这次“被迫见面”是母子几十年来第一次敞开心扉,他们这才知道,原来对方心里藏着这么多委屈和无奈。“冰山”开始解冻,母子俩很快就赡养问题达成一致,后案子撤诉。
这也是这个大家庭第一次聚这么齐。尽管张师傅11岁的小儿子是第一次见奶奶,但一声声亲热的“奶奶”,让在场亲人都为之动容。他们拍下了47年来第一张全家福。
【法官有话说】
老人赡养案件往往并不复杂,但怕的是“赢了官司,输了亲情”。像这个案子,如果直接判决,结果毫无悬念,母亲会胜诉。但是,案子判决后呢?这对母子之间恐怕也只剩下赡养费了,他们的关系再也没有挽回余地。多花点时间,多努力沟通,也许心结就会就此打开,避免亲情走偏。
财产:房子为什么留给外人
多年前,嘉兴的董先生和妻子离婚,父女为此产生隔阂,女儿一气之下和他将近8年没有来往。独居的董先生身体不好,只能找保姆照料自己,保姆也是尽心尽力。
去年,60多岁的董先生自知时日无多,决定将自己名下100多平方米、价值约100万元的房子赠与保姆,还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后又通过电视台、书写书面遗嘱等多种方式,明确表示将房屋赠与保姆,并解释了原因。
董先生去世后,他女儿多次驱赶保姆,保姆遂诉至法院。女儿说,她在得知父亲生病后即履行照料义务,负担了部分医疗费、日常开销、身后丧葬费等。她对保姆手中的“遗赠扶养协议”提出质疑,还提出,这套房产还涉及另一继承人——董先生87岁的老母亲,如果房屋赠与保姆,保姆应保障其祖母的赡养。
近日,案件有了结果——保姆补偿董先生女儿15万元,补偿董先生母亲10万元,房子归保姆。
【法官有话说】
又是一位缺乏亲情陪伴的老人,如果女儿没有缺位那么久,这个案件也许就不会发生。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有扶养需求的老年人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更有利于充分保障他们的晚年生活。
推诿:多子未必多福
杭州市萧山区的刘奶奶年过八旬,育有二子二女。可是4位子女却对老人的日常居住、生活费及医疗费等问题一直相互推诿。经法院调解,刘奶奶和子女达成调解协议:刘奶奶居住在二儿子王乙(化名)的附房,由大儿子王甲(化名)每月支付给王乙房屋租金150元;刘奶奶的医疗费由4位子女分摊。
判决生后,王甲以弟弟提供给母亲居住的房屋太破为由,拒不给付房租。王乙多次催讨无果后,申请强制执行。王甲玩起失踪,法官找到了王甲的儿子小王,小王做通父亲工作,带着父亲来到法院。
“你也是当爹的人了,养小孩一年的成本是多少?孩子生病了,你心里着不着急?”法官抛出的一连串拷问直击心灵。法官还严肃告知王甲,法律面前无儿戏,不履行法院生的裁判文书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这些话打开了王甲的心房,他真诚悔过,不仅积极履行义务,还写下检讨书,表示今后一定会好好赡养母亲。
【法官有话说】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对每一位公民的基本要求。法律是冰冷的,亲情却是温暖的,赡养老人是爱的延续,不应该被看成一种负担。每个老人,都是未来的一面镜子,善待老人,就是善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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