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被限制高消费!昆明实名曝光这5名失信女子
云南法制报
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6月24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已将不履行生法律文书的下列5名被执行人依法发出限制消费令,现将以下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布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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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上述被执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装修房屋;
(四)租赁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欢迎市民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发现上述被执行人违反上述规定及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请给予举报。举报电话:0871—68261118。
你的一次举报,有可能会帮申请执行人追回财产哦!
来源:掌上春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