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刹住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学子宴”歪风,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障办主任李华东以孩子升学为由违规收取礼金问题。2021年5月5日,李华东为规避检查,委托他人通知孩子升学事宜,未摆设酒席,在宾馆开设房间收受礼金被组织发现叫停。2021年7月,李华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全部退还。
汤原县振兴乡民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于胜龙违规操办“学子宴”问题。2021年7月4日,于胜龙以孩子升学为由,摆设“学子宴”19桌。2021年7月,于胜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全部退还。
佳木斯市郊区云环社区居委会委员吴迪违规操办“学子宴”问题。2021年7月3日,吴迪在本人已签订不操办“学子宴”承诺书的情况下,仍以孩子升学为由,摆设“学子宴”20桌。2021年8月,吴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全部退还。
2021年6月,市纪委监委发布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借子女升学之机摆宴设宴聚敛财物的通知》,明确提出“五个严禁”要求,并组织全市涉及子女升学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签订了不操办“学子宴”承诺书。在这种情况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纪律观念缺失,存在侥幸心理,顶风违纪。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底线、不碰红线。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抵制学子宴等不良风俗,营造健康、文明、向上的社会风气。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要及时跟进监督检查,通过受理信访举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通报曝光。
来源:清风东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