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某酒店客房内发生一起不忍直视的事情。21岁的男子崔某,自1月12日开始入住该酒店,期间每次阿姨要入内打扫均被其拒绝,5天后退房,当保洁阿姨进房打扫时发现惊人的一幕。
吃了一半的外卖、烟盒、塑料瓶等垃圾遍布房间每个角落,更令人吃惊的是,一个满满的盒饭,连菜带汤扔在床上,边上还有一堆啃剩的骨头。根据酒店负责人的表述,房内找不到一寸干净的地方,一屋子垃圾,保洁足足打扫了半天,床单、被套全扔了。
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据悉酒店方也就此事致电房客崔某,就第一通电话接了,一听是酒店的,立刻就挂了电话,这以后再也没打通过。
本次事件中,当崔某进入酒店要求住宿后,其实就和酒店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酒店有义务给崔某提供整洁舒适的房间,但是崔某也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有义务以一般善意人的理解、按照客房内物品的性质来使用,不能故意损坏或者破坏酒店客房内的物品。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崔某故意将盒饭连菜带汤扔在床上,导致床单、被套无法再次被使用,构成一般侵权,应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酒店的损失照价赔偿,承担其相应的侵权责任。
同时,如果因房客的故意损坏或破坏行为导致客房需要重新粉刷、修理地板,或者保洁阿姨因特别打扫清理而增加了不必要的误工损失,酒店也可以向房客主张赔偿。
近年来,不只是酒店,还有一些租房的租客,在退房时留下一屋子的垃圾,让房东在检查、打扫房间时目瞪口呆。
江苏连云港就发生过类似的事件,一位租客退租之后房东前去收拾屋子,却发现屋内垃圾堆成了山,臭气熏天,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甚至家政公司都拒绝过来打扫。
通过视频似乎都能闻到一股酸臭味,无奈遇到这样的房客,可见当时房东的心理阴影面积有多大了。
不以恶小而为之!类似的行为虽然没有涉及刑事罪,但却是违反诚信的,如果将这样的不文明行为建立黑名单,不知道会不会起到震慑作用。
您对此有什么好建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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