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女子把情人带到丈夫的附件厂约会并发生性关系,被其丈夫唐虎(化名)撞破,唐虎用水果刀对着妻子情夫肚子刺了一刀,导致其重伤二级。后唐虎积极赔偿对方各种损失共计13万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缓刑二年。
都说冲动是魔鬼,夫妻两人如果出现问题,那何不坐下来好好谈谈,能过那就过,不能过就离。唐某就因为冲动,不光自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还要赔偿对方损失,可谓得不偿失。
对于这个事儿,网友们议论纷纷,有的说, 这真是赔了夫人,又赔钱,替哥们流泪,这女人和情人胆子也太大吧,尽敢丈夫眼皮底下做,法官应判男子无罪。
还有网友提出了疑问,这个事情应该怎么处理不犯法?撞见当没看见?哪个男人能说这事算了?
也有网友说,这样的妻子要她干什么!丢了丈夫的脸面,失了金钱,又判刑。真不可思议。谁是明白人?说说不犯法又解气的办法是什么?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这个事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