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高检发布了《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办法》,其目的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
听证范围包括审查逮捕、延长侦查期限、羁押必要性审查。
可以听证的案件包括:
1、评估社会危险性、未成年是否具有帮教条件;
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3、涉及公共利益、民生保障、企业经营;
4、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
5、其它案件
从规定来看,可以听证的案件广泛。当然《办法》的用词是“可以”,即使符合案件听证范围,是否听证的决定权还在于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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