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南京大学8天后,“南大碎尸案”受害者家属撤诉:有无奈和苦衷】3月29日,“南大碎尸案”被害人刁爱青的姐姐刁爱华来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就当年刁爱青遇害一事起诉南京大学。4月6日,被害人家属网上公开发文表示,“出于种种原因,我们决定撤诉了。”
南大碎尸案,又称南京“119”碎尸案、刁爱青案,案发于1996年1月19日,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被害人系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女学生刁爱青,在校期间被凶手残忍杀害。受害人遗体失踪9天后,也就是当年1月19日清晨,被一名清洁工在南京华侨路发现。案发后,南京市公安部门运用警力进行大规模搜查,但至今仍未找到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