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酒驾违反交规,狂傲如李白也得认怂,亲手写下悔过书
自从交通规则里实行了酒驾惩罚条例以后,大部分了驾驶员们都能够自交控制,不酒后驾车,但是仍然有一部分人把自己和别人的生命当儿戏,抱着侥幸的心理酒后驾车。
甚至很多人认为现在规矩太多,要是在古代,哪有这么多的规矩,想怎么开车就怎么开车。没有扣分,没有罚款,那该多爽啊!
抱歉,我只想说你的想象太美好了,在古代虽然没人罚你钱,但是你要是非要作死酒驾的话,首先你得为自己的屁股想一下,几大板下去打得你欲仙欲死。
要知道,在古代也是有交通规则的。早的交通规则出现在先秦时期:“行路,男子居右,女子居左,车从两边。”
由于那是个交通工具稀少,因此这个规定在一定时期内还是很有果的,至少出现车祸的几率大大的下降。
到了唐朝,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好,经济发达了带来的交通工具的大量增长,车子、轿子、马匹的数量越来越多。尤其是到了高峰时期,也就是早上城门打开后和晚上城门关闭前的这两个时间段,可以用车水马龙来形容载具的数量,有点像我们现在的上下班时间。
由于这两个时间段的交通过于拥挤混乱,唐朝为了方便管理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公元637年唐太宗颁发了《仪制令》。规定了城门左入右出的规定,并且严格规定“贱避贵,少避老,轻避重,去避来”四避方针。
除此之外,还规定想要驾驶车马的人员必须要考驾照,在秦朝的《除吏律》中就有严格的规定:御人必须要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驾驶马车,如果4次考试不过关,要被判处拘留两年的罚款的处罚。这个就比较严重 了,很可能被终身禁驾的!
在唐朝如果是因为天气原因出了车祸撞了人,会根据情节的严重性来判罚,如果是撞死了人则会被打一百大板入狱三年,而且还要用钱财来赔偿受害人。如果是其他原因撞死人,则是流放或充军。如果因为私人恩怨撞死人,直接判死刑。如果是酒驾出了车祸,不论什么原因,翻倍处罚。
诗仙李白就曾经因为酒驾差点惹下了大祸。众所周知,李白不仅是诗仙,还是个酒鬼,不喝酒就写不出诗来:长安市上酒家眠,自称臣是酒中仙。
就这么一个文豪级别的人物,每次在街市上喝多了,驾着马车就回家,典型的屡教不改的酒驾分子。一次在安州喝多了,发起了酒疯,坐着的马车因违反《仪制令》而挡住了李长史的马车。
等到酒醒了才发现自己闯了大祸,违反了交通规则。这下李白慌了神,为了不被惩罚,麻溜的跑到李长史府上道歉。又是作揖,又是鞠躬,并写了一篇的悔过书《上安州李长史书》。
由于李白本身名声不错,而李长史又被他的这篇悔过书所感动,于是就同意了李白提出的“私了”的建议。终这事就没有惊动官府,如果是官了的话,李白妥妥的一百棍打在屁股上了。
敢让高力士脱靴的李白在违反了交通规则的时候都要写下悔过书,可见古代的交规要比现在还厉害!
从《仪制令》来看,古代的交通规则主要是以互相谦让为主,以训诫惩罚为辅,还是比较人性化的,与现在的礼让行人,减缓车速很相似。所以说,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都是异曲同工,都会对一些事情做出律法上的规范,依法治国的精神在任何朝代都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