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盖房,承包队工人不慎伤亡,房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看完后恍然大悟
在农村盖房子找承包队,一般情况下都是村里临时组建的队伍,我们村很多这样的,我哥哥同学是村里盖房承包队的,他找的人就是找一些村里没工作的青壮年或中年人士,临时组建,有活的时候大家一起干一起赚钱,而这些工人和包工头都没有合法的施工资质。其实在农村里对于这些都见惯不怪了!
在盖房的过程中,不管是主家与承包队、或者主家直接与工人,双方之间必定有合同承揽关系。一方为另一方提供服务,双方已经形成劳务关系。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定作方未尽到相应的管理义务,致使承揽方受到人身伤亡,则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如果定作方对、工作指示等等都尽到相应责任,由于承揽方自身操作不当而造成人身伤亡时,定作方不承担责任。
对于有建房资质的承包队,一旦房主和承包队形成合同上的雇佣关系,那么工人出现事故后,房主和承包队之间的责任认定就更方便认定,依据法律法规来办就好。
但大多数农村人盖房子,都不太在意承包队是否有建房资质,大多是熟人,出现事故即便不是自己的过错,还要讲究人情,也就承担了一部分责任,至于赔偿要不要给,给多少,其实还是要看房主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