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举揭发以王斌为首的涉嫌犯罪团伙违法犯罪行为及敦促涉案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清风肇庆
近期,肇庆市纪委监委、肇庆市公安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成功打掉了以王斌(男,47岁,广东广宁人)为首的涉嫌犯罪团伙,王斌及10多名主要成员已被依法执行逮捕。为进一步惩腐打伞,彻底查清该团伙及相关公职人员的全部违纪、违法犯罪事实,纪委监委、公安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相关线索和证据,通告如下:
一、凡涉嫌与王斌团伙存在勾结、利益输送及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应当认清形势,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争取宽大处理。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停止一切包庇、纵容的行为,并在2021年2月11日前到纪委监委投案自首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予处理;在此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或者继续违纪违法犯罪的,将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二、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检举揭发与王斌团伙有关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受过该犯罪团伙不法侵害的受害人请及时报案,办案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受害人、举报人、证人的各项合法权利。
三、凡是提供线索、证据、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或者协助纪委监委、公安抓获其他涉案违纪违法犯罪嫌疑人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四、凡是包庇、窝藏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毁灭、伪造犯罪证据的,为犯罪嫌疑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帮助其洗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或者散布谣言、干扰办案的,对受害人、举报人、证人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五、严正敦促尚未归案的涉案犯罪嫌疑人尽快投案自首,对于投案自首、检举立功的犯罪嫌疑人,将呈请检察、审判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拒不投案自首或者继续违法犯罪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电话:
肇庆市纪委监委:
12388、0758-2232520
陈主任:
19875826534
肇庆市公安局扫黑办:
0758-2962238
杨警官:
15766226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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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监察委员会
肇庆市公安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