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的呼唤美文摘抄加赏析?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的故事,布克经过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北部宾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 它目睹了人与人 狗与狗 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 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布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 小说既是写狗,也是写人,反映了达尔文的自然环境下 “适者生存”的自然选择思想以及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中的社会选择观。 向人们揭示:在生存的道路上,在险恶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如小说中的布克那样的物种),才有生存的可能。 在小说中,作者将充满冒险和野性的淘金生活以及在这种特殊环境中“优胜劣汰 适者生存” 的客观现实表现得淋漓尽致。 作品笔力刚劲, 语言质朴优美,抒情浓郁,情节富于戏剧性,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达到了的结合。 读了全文后,就从布克这条狗来说,我觉的他是人的真实写照,从初被贩卖时的鲁莽和冲动,加入狗群被欺负和不知道如何在雪地里做窝,再到从人身上学到的狡猾和阴险,击败狗群首领和那狼性基因逐渐觉醒,后替新主人报仇,脱离文明社会加入狼群彻底变为狼,这一切就如同人的成长,从年幼无知再到成熟,尽管性格和行为逐渐变了样,但心中坚守的信念却没有改变,有恩必报是他心中的信念。这里之所以用他来指代,是因为布克在我心中早已超越了兽类的存在,而是活脱脱的一个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