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蜗居》大结局有一个细节,海藻出院后,宋思明已经死了,她为什么还要听从安排跟着Mark去美国?
这个情节设计太不合常理了,难道编剧在暗示海藻依然爱着死去的宋思明?
明明海藻失去孩子,摘/除子宫后,三个月不言不语,她应该醒悟到自己的悲剧,是因为和宋思明之间的不正当关系造成的。
身体和精神复原后,她肯定会开启自己的新生活。这个“新”生活不应该是远离和宋思明相关的一切,通过自己的努力奋斗,过上崭新的生活吗?
海藻为什么要接受宋思明死前的安排,继续花着他的钱生活在人生地不熟的美国?
编剧这么写,是在暗示海藻和有夫之妇宋思明之间真爱永存?
还有一个细节同样不合理,宋太太愤怒之下,出手打骂海藻,导致她流产,摘/除子宫,出发点可以理解,但这种行为算不算违法?
后一集,宋太太去找海藻,本来是要回那500万的,但是当她看到海藻和宋思明的爱巢,装潢奢华,尤其是那张她要宋思明买回家的餐桌,宋思明当年拒绝,现在却买给海藻。
宋太太气愤到极点,言语激动之下,出手打海藻,把她推搡到沙发尖上,海藻孕肚受到撞击,痛苦倒地,宋太太冷眼看她,也没上前相扶,而是说了句“你活该的下场”走了。
就是她的这一疯狂举动,导致海藻失去孩子,一辈子不能做母亲。随后,宋思明得知儿子没了,绝望之下,放弃逃亡,开车主动撞向大卡车……
宋太太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也许不算什么,但是作为影视剧,出现这样的场面,有点残忍,不符合正能量主流。
如果海藻失去子宫是罪有应得,那么孩子和宋思明就是无辜的了。
其实,宋太太有很多选择,犯不着主动对海藻出手,她的行为间接造成了海藻流 /产,从法律角度来讲,即使构不成犯罪,也是违法了,需要承担责任。
本来她是受害者,这么一闹,反倒成了施/暴的一方,搞不好还把做自己搭进去,为了小三,划算吗?
更令人难以理解的细节是,海萍拿到海藻给的钱后,前脚走向相关单位,后脚就开起了学校,开办学校的钱是从哪里来的?
海藻去美国前,交代海萍替她把钱还了,这笔钱是宋思明给她的那500万,按海藻的意思是希望还给宋家,只不过,海藻的凄惨下场,作为姐姐的海萍应该是心疼的,她肯定恨极了宋思明,会轻易还钱给他?
剧中有一个镜头,是海萍远远望向相/关/部/门,按常理是把钱交公了。
但是,下一个镜头,海萍的学校就开起来了,给观众的观感就是,海萍拿着这笔钱开了自己的学校。
毕竟,海萍前面有做过像这样令人不齿的事儿,当初她用海藻给的钱帮丈夫还高 |/利贷,还住进宋思明安排的房子里,作为姐姐,明知道妹妹走错路了,还不及时制止、止损,而是只管自己渡难关、去享受。
如今,500万在手,她会怎么选择?
导演后一刻给的前后两个镜头,引人遐想。
《蜗居》这部剧是根据编剧六六的长篇小说改编,由张嘉译、海清和李念主演,反映的是和人们息息相关的房价、情感、奋斗等热点话题,播出十几年来反复被观众谈论。
我们观看这部剧是希望吸取海藻的教训,规避宋思明的投/机行为,做个脚踏实地的奋斗者。但是,在大结局这一集,编剧安排的上面3个细节,令人匪夷所思,不敢苟同#头号周刊#
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