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事关2021年中秋、国庆双节廉洁过节提醒!
廉洁提醒
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党组织,各重点项目指挥部:
在中秋、国庆双节来临之际,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牢记初心使命,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落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杜绝节日腐败问题发生,局党组向全系统发出廉洁过节提醒:
一、严明纪律规矩,廉洁过节
全体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糖茶等节日礼品;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购物卡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接受企业宴请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节日礼品费用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公款旅游或支付高消费的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私车公养;严禁餐饮浪费;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等行为。
二、模范遵纪守法,文明过节
各级党员干部要加强“八小时之外”自律,加强自我约束,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严禁妄议***大政方针、散布影响社会发展稳定的不实信息;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酒驾醉驾、打架滋事及其它违法行为。
三、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平安过节
、合理安排节日计划,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遵守公共秩序及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规定,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加强自我防控,节日。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戒除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思想,营造文明节俭、健康、风清气正的良好节日风尚。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和党纪法规规定的,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履职尽责不力、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中共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