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乐死”,你怎么看?在中国,这个还没有被立法承认,所以不管何种原因采取了这个措施,但结果都是犯法的!
中午看到一个新闻,说的是这个话题,事情大概经过:1986年7月,陕西汉中市发生了我国首例关于“安乐死”的案件,被告人是事件的执行医生蒲连升,消息传出后,顿时在国内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事后不久,蒲连升随即被捕,但围绕安乐死该不该用、怎么用的话题讨论却远没有结束。
只是让很多人没有想到的是,多年后,当蒲连升回忆起这件往事时,不禁感慨道:“我很后悔,以后再有这种情况出现,就算给我一百万也不会再干。”
其实,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去考虑,这种做法无可厚非。如果是你的亲人正忍受着病痛的折磨,天天生不如死,而你看着却无能为力,会怎么做?能怎么做呢?
只盼自己能代替他们去受罪,但是却不可能。看着的人,心如刀割;承受的人,生不如死。难道就要眼睁睁的看着他们这样活活的挣扎在死亡线上吗?怎么可以这样?
如果能在生命后的时刻,让他们安然而体面的离去,为什么不行呢?如果是我,我愿意。因为,我曾经亲眼见过我的亲人,就这样生不如死的走完了人生的后一程,被病痛折磨了整整一个月,变得形如枯槁,我很难过,却无能为力。
我不知道这个微头条能不能发布成功,会不会审核不通过,或者即使勉强通过审核了,会不会被限流,但是,我只是想表达出我此刻的感受和真实想法。
愿每一个人都健康长寿,愿大家都能少一点病痛疾苦,让每一个生命都能安然的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