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有这么一个人,如果不是他英年早逝,李白和杜甫在诗坛的影响力估计也会有影响。
他就是被称为初唐四杰之首的王勃。
王勃的一生可谓极具传奇。他6岁便能作诗,9岁时读隋唐儒家大师颜师古注释的《汉书》,竟指出了一大堆的错误。
王勃14岁时上书当朝宰相,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当时政务的矛盾。
宰相看后直呼此子真乃神童也,立马向皇帝举荐了王勃。
在16岁的时候,王勃因科试及第,被授为朝散郎,此时的王勃已然成为了当时年轻的命官。
如此年轻的王勃。此时已经站在很多人一生都难以到达的高度,可谓是风华正茂,前程似锦。
然而意外总是在人放松的时候来袭,就在王博19岁的时候,他却因为写了一篇骈文而惹祸上身。
当时诸王侯喜欢斗鸡的活动。一天,王勃正好碰见沛王李贤与英王王李显斗鸡,于是便开玩笑地写了一篇《檄英王鸡文》,讨伐英王的斗鸡,以此为沛王助兴。
这篇文章爆火,后也传到唐高宗李治手中。
李治看了文章之后,他怒骂道:“歪才,歪才!二王斗鸡,王勃身为博士,不进行劝诫,反倒作檄文有意虚构,夸大事态,此人应立即逐出王府。”
李治之所以如此大动肝火,是因为他联想到了自己的父亲李世民与自家叔伯之间的玄武门之争,认为王勃有挑拨离间的嫌疑。
于是,王勃被削了官职,逐出了长安。
公元671年的秋天,王勃在好友凌季友的帮助下,在虢州谋得了一个参军之职。
在他任虢州参军期间,有个叫曹达的官奴犯罪,王勃出于善心将罪犯藏匿了起来,后来又怕走漏风声连累自己,便杀死曹达了结此事。
没想到东窗事发,王勃也因此犯了死罪,幸亏遇大赦,没有被处死。
这件事矛盾重重,王勃为什么要保护罪犯曹达?既然要藏匿保护,为何又将其杀死呢?
据新旧《唐书》所载,王勃此次被祸,是因情才傲物,为同僚所嫉。
因此,有人怀疑是同僚设计构陷王勃,或者纯属诬陷。
总之,这次的祸事虽然没有令王勃丢掉性命,但宣告了他仕途的终结。
王勃杀了官奴曹达的事情也连累了他的父亲王福畴,王福畴从雍州司功参军被贬为交趾县令,远谪到南荒之外。
王勃出狱后在家里停留了一年多,这时朝廷宣布恢复他的旧职,他已视宦海为畏途,没有接受官复原职。
公元675年,王勃去探望在交趾做官的父亲,正是这次远行,他迎来了自己一生中辉煌的时刻,从此名垂千古。
当时王勃在路过江西南昌市,正好碰到滕王阁重修竣工,于是当时的都督阎伯屿便设了宴,邀请王勃参加。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都督便热情地邀请在座的宾客为本次宴会作文一篇。
大家心里都明白,这场宴会是阎伯屿为展示女婿的才学而举办的,他早已让女婿提前写好一篇文章,想借此机会扬名。
只见王勃拿起笔就写,闫伯宇见状很是不悦,于是便拂衣而去坐于帐中,又派人去看王勃写了什么。
过了一会,手下来报:“他写了豫章故郡,洪都新府,星分翼轸,地接衡庐。”
都督不以为意,觉得这不就是写陈词滥调嘛。于是挥挥手,让手下再去瞧。
过了一会,手下又来报:“他写了物华天宝,龙光射牛斗之墟。人杰地灵,徐孺下陈蕃之榻。”
都督的表情逐渐凝重,当都督听到“云销雨霁,彩彻区明。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时候,他再也坐不住了,因为他已经从那短短的几句话中感受到了天地间的唯美画面。
当他再次听到“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白首之心,穷且志坚,不坠青云之志”的时候,都督早已心潮澎湃,心中直呼此子真乃当时奇才矣。
阎伯屿也知晓,此文一出,定是那流传千古的绝唱奇闻。
事实也确实如此。滕王阁序因为音律的对仗、华丽的辞藻,早已将汉字的美感发挥得淋漓尽致。
寄情于景,情景相融,使之成为了古今的第一骈文。
后来,此文传至长安,高宗李治读后赞不绝口,连忙找人宣王勃入朝做官。
可惜的是,此时王勃已不在人世间,因为他已在探望父亲的归途中落水溺亡,终年26岁。
或许这就是天妒英才,《滕王阁序》的问世耗尽了王勃一生的气运,若非英年早逝,中国古代的诗词应该会更加璀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