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女儿回娘家,给爸妈多少钱比较合适?有什么建议吗?
这要根据自己经济实力来看的,但一定要注意这是自己的经济实力,并不是老公的。我一直坚信老公再好,在大度,在包容,对于你把他挣的钱拿给娘家心里或多或少会有点不舒服,当然特别有钱的不在乎钱的男人例外。
孝敬父母本是天经地义的,父母养大我们不容易,作为儿女逢年过节应该要给点他们。以我本人来说吧,我出生农村,家里条件比较艰苦,父母身体又不好,但是我家里有三个小孩,每个小孩都上了大学,有稳定的工作。记得以前一开学,我妈就开始来卖猪(家里小型的养猪),父母都是一分一厘的省给我们读书,所以当我们有能力赚钱了,应该回报他们的(尽管每次给钱父母心疼我们都不要),但是我觉得还是要给点的,特别我们父母身体不好,现在年龄大了,又赚不到什么钱。
但是,要给多少呢??假如你一年可以赚十万给五六千或者一万不过分吧,假如你一年只能赚五六万给个两三千样子吧,假如你一年只能赚两三万那就给个几百吧。我这里假如都是大众一般薪资,如果你一年能赚几十万几百万给多少都不要紧的。
出嫁的女儿要帮娘家人还账吗?借给娘家的钱该不该要回来?
谢谢邀请;出嫁的女儿要不要给娘家人还帐,借给娘家人的钱该不该要回来。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嫁出去的女儿没有给娘家人还债的义务。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这是天经地义的,借给娘家人的钱就应该要回来。
从法理上说,如果说嫁出去的女儿一心还想着娘家,帮着娘家人还账,借给娘家人的钱也不要回来。不顾自己的小家庭利益,这就属于拎不清什么是家庭与家庭之间的关系。同时,也分不清这种利益是有丈夫的一部分。说句不好听的话,女方和女方的家庭就有靠婚姻圈钱和诈骗的嫌疑。内外勾结,损害丈夫的利益较大的话,就形成了犯罪。
从情理上说,谁没有报恩父母兄弟姐妹之情,这种血浓于水的骨肉亲情,是永远也割不断的,就连婚姻也挡不住。谁也无法预料自己一生会风调雨顺,无病无灾无难,救急不就穷,需要伸把手帮助的时候,亲人不帮,谁还能帮,就显得太无情无义了。
如果说女方嫁家确实遇上了重大的灾难,为赡养父母,保障父母的身体健康,欠下了巨额的医疗费,作为女儿依法也应该担负起对父母的帮扶和赡养的责任和义务,再出嫁帮助娘家人还债,也是应该的。
如果说女方有这个能力,挣这个钱,虽然收入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收入,女方要是愿意拿出自己的那一部分帮娘家人还债,这是女方的权利。男人要小气的话,就真正成了个地地道道吃软饭的人。
总而言之,帮还债归帮还债,救急不救穷,这是居家过日子的原则。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要是借钱不还,谁也不愿意招惹这门亲,不和女方离婚那才是怪事呢。
父母只有一个女儿,女儿结婚后就成了男方家的人,那么女方父母的养老问题怎么办?
结婚了是你离开你你家,他离开他家。不是你离开你家去他家!父母的话各自照顾自己的,过年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婚前协议签好先。
远嫁他乡的女子,有没有哪一刻觉得特别想爸妈,对不起爸妈,有何感受?
远嫁的女子对父母的愧疚会随着时间的增长,愧疚感会越深.
我跟爱人是大学时认识的,毕业后就跟他一起来到男友所在的城市。当时父母不太愿意,亲戚轮流劝我,但我认为我跟男友是真爱,他是我的。在我的一次坚持下,父母同意了的婚事。
其实结婚一年后我就后悔了。因为爱人工作忙,我怀孕时,他无暇顾我。婆婆虽然偶尔帮下忙,我们彼此都是客客气气。当我生产时千里之外的妈妈也赶过来来照顾我,可是妈妈还有近九十岁的爸爸需要照顾,父亲身体也不好。看到忙完我的妈妈呆呆的望着窗外,我的心里充满了无奈。
其实后悔的时候还是父亲的离世。因为有姥爷要赡养,妈妈不能在我家常驻,想想妈妈一个人孤单单在家,心里总有对比起父母的感觉。现在一到放假,我就大包小包往娘家赶,还好能得到丈夫的理解。
现在想想 有时也后悔,父母把自己养大,有点本事了就离开了父母。感觉爸爸妈妈会永远年轻。现在面对孤独的母亲,觉得自己太自私了。但人生没有后悔路,只能尽自己力所能及的孝顺妈妈。
女儿出嫁后,娘家父母老了该怎么办?
谢谢邀请;楼主提的是,女儿出嫁以后,娘家父母怎么养老的问题。这是个法律常识和普法的问题,为了解除迷惑,为普法做一点贡献,我十分愿意依法来做出解答,使你能了解法律的规定,为以后的养老问题放心。
根据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你养我小,我养你老,你陪伴我长大,我陪伴你终老的优良传统,把关爱幼童,抚养幼童,帮夫父母,赡养父母当成自己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才不妄为人子。
我们就是根据优良的传统习俗,才制定了抚养和赡养的法律法规。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有共同担负起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责任和义务。父母老了以后,子女有共同分担起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和帮扶的责任。
由于父母和孩子从小建立起了抚养关系,根据谁付出,谁受益的赡养原则,子女也和父母构成了赡养关系。也就是说,赡养关系是建立在抚养关系上相辅相成,缺一而不能成立的特殊关系。抚养关系不存在,也就不存在赡养关系。
你养了女儿,女儿虽然成了家,并不因为女儿嫁了出去,就对父母没有赡养的义务和责任。这个责任和义务,女儿一辈子都得承担。除非女儿比父母早离世,娘家的父母成了孤寡老人,这才能造成老无所依,老无所靠的悲剧。
女婿虽然没有赡养岳父母的责任和义务,但赡养岳父母的资金来源却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只要成为了合法夫妻,在婚姻期间内,任何一方的收入都是属于双方的共同收入,用双方的共同收入来赡养双方的父母,其实,配偶在赡养对方父母这一方面,是做出了贡献的。除非,女儿和女婿的婚姻不存在了,女婿就没有赡养岳父母的责任了。
马上要父母结婚纪念日了,作为儿女送什么礼物好呢?
谢邀!
儿女的快乐,就是父母的幸福,
儿女的幸福,就是父母的欣慰,
常回家看看,就是好的礼物!
女儿结婚,作为娘家应该挂什么横幅?
我哈尔滨市人真没有看见挂横幅的,我看到的是都帖喜字或者对联,可能是一个地方一个风俗吧。喜庆日子挂横幅当然是比如:成家之始,成双成业。 佳偶天成,郎才女貌。 天作之合,佳偶天成。谢邀
结婚后,女方该不该赡养自己的父母?
提这个问题的人你有病吧,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与责任,同样儿女也有赡养父母的责任与义务,你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