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柒斤
清明过后,芳菲将尽,入夏后第一个节日便是端午,此时气温上升又值疫病多发。古人认为艾草特有的芳香可辟邪、驱毒、抑菌、除瘟,正所谓“风来蒿艾气如薰”。由此艾草成为全国各地端午节出镜率高的植物之一。
艾,菊科、蒿属作物,多年生草本或略成半灌木状,植株香气浓烈。父母年年种艾、端午插艾,故对艾草熟悉。它虽是一种普通的植物和一味普通的中药,却在中国文化元素中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内涵。
艾草碧绿,柳絮纷飞。我心仪的那位姑娘,正在采集碧绿清香的艾草吧。一天没看见她,仿佛分离三年那么长。此刻,我所有的思念,如同遍布田间的艾草,满心而发——“彼采艾兮,一日不见,如三岁兮。”《诗经·王风·采葛》里的“艾”诠释的是一段美好的爱情故事,表达的是一种急切的相思情绪。这是东周时洛邑地区的一首思念情人的小诗。诗中的那位“恋妻达人”为我们贡献了一个成语“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可以说,《诗经》里的“艾”幻化成了“爱”。
无独有偶,东晋“少有盛名……容止不怠,风流为一时之冠”、与“书圣”父亲王羲之并称“二王”的王献之,也用“艾”为后人演绎了一段爱情故事。他因为拒做驸马,曾用艾草烧残了双腿。《晋书·列传第五十》谓:“献之遇疾,家人为上章,道家法应首过,问其有何得失。对曰:‘不觉有余事,惟忆与郗家离婚。’献之前妻,郗昙女也。”王献之与郗昙的女儿、青梅竹马的表姐郗道茂缘何离婚?离婚后再娶离婚的公主究竟图什么?
王献之的两段婚姻曾演绎出了多种版本。流传广、也有群众基础的是东晋简文帝司马昱第三女司马道福仰慕王献之,与被流放的丈夫桓济(东晋权臣桓温次子)离婚后,执意要嫁帅哥才子王献之。皇帝老爸被女儿缠得没招,只好派人上门逼迫王献之休妻娶公主。为抗婚,“子敬(王献之的字)以艾烧足以违招”。即便如此,司马道福依然愿嫁给他。这段轶事,虽未在可靠文献中找到一点蛛丝马迹,但可怜的新安公主却背上了任性妄为、毁人家庭的骂名。
这则爱情故事的真相早已随三个人物烟消云散,但“子敬以艾烧足以违招”的细节却值得玩味。此记载早出现在王献之死后几十年,南朝宋明帝刘彧为整治公主们肆意妄为、任性跋扈的坏毛病,授意驸马江敩撰写的“公主婚前必读”教材《让婚书》中,原句为“子敬炙足以违招”,后世渐传王献之“焚艾自残”,除艾草易燃因素,恐怕与艾草为古代象征思念之物、寄托着恋人刻骨铭心的相思之情有关。
文人用“艾”丰满人物形象,充其量展示其“小爱”功能。
受此启发,古代科技、医务工作者便不遗余力地发掘“艾”驱邪治病、救死扶伤的作用。东汉崔寔《四民月令》谓:“三月可采艾耳。”遇到灾荒之年,老百姓纷纷采艾果腹。明太祖朱元璋第五子、因有“异谋”被流放云南的朱橚,目睹饿殍遍地、民不聊生的惨状后,编著的《救荒本草》中记述了艾草食法:“采叶,渫熟,水涛去苦味,油盐调食。”
艾草也是江浙沪清明时令小吃“青团”的主要原料,清代美食家袁枚《随园食单》“点心单”有“青团”制法:“捣青草为汁,和粉作粉团,色如碧玉。”选取艾草的鲜嫩叶芽,加入碱粉焯水沥干,去除苦涩之味。将处理过的艾叶捣碎取汁,连同糯米粉一起拌匀,再加入各式馅料包成团状,以竹叶铺垫,上笼蒸熟,秀色可餐的青团便可入口。古代众生眼里,艾草不仅是治病的良药、救命的粮食和传承民俗的道具,还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助推器。因艾草叶片背面密布白色绒毛,古人发现艾草易燃特性后,就将它开发成引火的重要材料。晋张华《博物志》卷四“戏术”条谓:“削木令圆,举以向日,以艾于后成其影,则得火。”
西晋名人周处记录地方风物的《风土记》,不仅早定义了“端午”:“仲夏端午谓五月五日也,俗重此日也,与夏至同。”而且安排了端午节“食粽、插艾、挂菖蒲”等习俗:“俗以菰叶裹黍米,煮之,合烂熟,于五月初五至夏至啖之,一名粽,一名黍。”“以艾为虎形,或剪裁为小虎,帖以艾叶,内人争相载之,以后更加菖蒲,或作人形,或削剑状,名为蒲剑,以驱邪却鬼……”南朝学者宗懔《荆楚岁时记》接着传承,五月初五“鸡未鸣时,采艾似人形者,揽而取之,收以灸病,甚验。是日采艾为人形,悬于户上,以攘毒气……”理由是,五月间是艾草生长旺期,药佳,防疫驱瘟恰逢其时。
没有花开艳丽,也无珍馐美称,艾草从嫩嫩芽苗到长长枝条,从寓意“思念的小爱”到“防疫的大爱”,自始至终貌不惊人,却清香其中,浑身是宝。正如一副对联所言:菖蒲避恶迎喜庆,艾草防疫保平安。